尊敬的營改增納稅人:
您好!
首先感謝您對營改增工作的積極支持與配合!
按照黨中央、國務院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決策部署,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,現行建筑業、房地產業、金融業、生活服務業納稅人由原來繳納營業稅改為繳納增值稅,由 稅務局負責征收。為了確保您方便、快捷、準確地辦理營改增的相關涉稅業務,順利、平穩實現稅制轉換,現將相關事項簡要告知如下:
一、關鍵時點要知曉
2016年4月30日前,請您根據主管國稅機關的安排辦理登記、 和發票領用等事項。
2016年5月1日起,您可以依法依規開具增值稅發票,或申請代開增值稅發票。
2016年5月15日前,您需向主管地稅機關申報繳納4月底以前的營業稅。
2016年6月27日前,您需要根據主管國稅機關的安排,申報繳納增值稅。
如果您是實行按季繳納營業稅的納稅人,2016年5月15日前,需向原主管地稅機關申報繳納4月底以前的營業稅,2016年7月15日前向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繳納5月、6月的增值稅。
如果您出售已取得的不動產和自然人出租不動產,2016年5月1日起,仍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繳納增值稅。
二、發票領用早知道
自 2016年5月1日起,地稅機關不再向您發放發票。2016年5月1日至6月30日為營改增發票使用過渡期。在過渡期內,您可繼續使用地稅開票系統開具地稅發票,地稅發票用完后,您應向國稅部門申領發票,并通過國稅相關系統開具。2016年7月1日起,必須全部使用國稅發票。對印有本單位名稱的地稅發票,有特殊情況的,經過審批可適當延期使用至2016年8月31日。
2016年5月1日起,如您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,請您根據主管國稅機關的安排辦理發票領用手續。
2016年5月1日以前,如果您在主管地稅機關已申報繳納營業稅且未向購買方開具發票,需要補開發票的,可在2016年12月31日前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。
三、政策了解多渠道
全面推開營改增涉及稅制轉換和政策調整,較為復雜。歡迎您積極參加主管國稅機關組織的免費政策培訓和輔導,盡快掌握和熟悉營改增政策及征管操作流程。如果您想詳細了解營改增有關政策,請您登陸 稅務總局網站(網址:www.chinatax.gov.cn)、江蘇國稅電子稅務局網站(網址:http://etax.jsgs.gov.cn)、無錫市 稅務局網站(網址:www.jswx-n-tax.gov.cn),或撥打12366 納稅服務熱線、主管國稅機關特服號,或關注“無錫市國稅局”微信公眾號,或到國稅機關辦稅服務廳咨詢,我們將竭誠為您提供有關政策咨詢服務。
尊敬的營改增納稅人,這次全面推開營改增,時間緊、任務重,如稅制轉換給您帶來暫時不便,敬請諒解。我們將全力以赴做好工作,持續優化納稅服務,將不便留給稅務人,將方便帶給納稅人,確保營改增順利實施!
***后,再次感謝您的理解、支持和配合,并致以崇高的敬意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