問:無錫公司和個體戶有何區別?需要哪些手續?
答:無錫公司是依法設立的,由法定數額的股東所組成的,以營利為目的的企業法人。成立公司,需要具備一定的條件:有必要的財產,有自己的名稱,有組織機 構和場所,而且,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。具體運作起來就是,如果你要成立一家公司,首先,到工商部門去進行“名稱核準”,就是給自己的公司起一個名字,然 后,你要選定一個場所,作為公司的經營地址,起草一份章程,作為公司的指導方針。(成立公司可以是一人形式的,也可以是兩人以上。一人公司***少注冊資金為 10萬元,兩人以上公司的***低注冊資金是3萬元。)接著,你還要到會計師事務所去進行驗資。就是把你的公司注冊資金存入公司名下,作為公司的資產,從此, 公司以這些資產對外承擔責任。第四步,拿著這些準備的資料,在到工商部門申領工商執照,第五,公司的執照下來后,就是一連串的行政手續:刻章轉信、申請組 織機構代碼、申請稅務登記等等。第六,需要說明的是,如果公司的生產經營性質設計特行或者需要前置許可手續的話,那么在申領工商執照前就要辦理,如果是后 置許可手續的話,那么就是在辦理完稅務登記后辦理。舉例說明,比如,開一家餐飲公司的話,需要前置許可手續,為政部門出具的衛生許可證。開一家房地產公司 的話,需要后置許可證,就是開發辦出具的資質證書。
而無錫個體工商戶是從事工商業經營的自然人或家庭。自然人或以個人為單位,或以家庭為單位從事工商業經營,均為個體工商戶。根據法律有關政策,可以申請 個體工商戶經營的主要是城鎮待業青年、社會閑散人員和農村村民。 機關干部、企事業單位職工,不能申請從事個體工商業經營。 申請個體工商戶的資金沒有***低限制。也不需要驗資。行政部門的管理比較寬松。